市一中院聘请“审前调解员”

 
《一中新闻》 2008-11-03

 

主要从事民商事二审案件的审前调解

今年以来,市第一中级法院在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上,又有创新举措,先后聘请了5位社会人士担任法院 “审前调解员,使调解主体更趋多元化、社会化,实现了社会矛盾更多依靠社会力量化解的目标,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减轻了小争议案件的司法资源投入,可谓一举双赢

前不久,刚失业的孙先生忧心忡忡地来到市一中院第七调解室,接待他的是市一中院聘请的审前调解员周文华。今年56岁的周文华原是周家桥街道的人民调解员,去年刚从岗位上退下来,受法院的聘请又干起了老本行。

      周文华耐心细致地听取上诉人孙先生的意见,孙先生因与原所在单位终结劳动关系后,没有及时注销他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影响了他重新就业,为此孙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注销手续请求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孙先生也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诉讼依据,故一审判决对孙先生的请求不予支持。孙先生于是提出了上诉。

      尽管调解员周文华当天已主持了6起案件的调解,但她仍精神焕发,详细为孙先生分析案情,讲明道理,表示会积极尽快为案件寻求解决方案。不久,经周文华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上诉人孙先生的涉诉资质证书得以注销,为重新就业扫除了障碍。

      引入人民调解员作为多元化调解主体,是市一中院今年以来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全国中级法院亦属首创。颇为巧合的是,该院先后聘请的5 “审前调解员都是女性,分别是基层法院的退休法官和街道的人民司法调解员,其中,有的曾经是瑞金街道首席人民调解员,有的曾是基层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法官,有的是街道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方面的专家。

这些 “审前调解员主要从事民商事二审案件的审前调解,受市一中院委托,每周有23天安排接待,平均每天接待68件案件当事人。今年1月以来,人民调解员受合议庭委托共调解了164件案件。

日前,市一中院还专题举办了 “诉讼调解与法律释明审判论坛,来自各业务庭的资深法官、人民调解员及辖区基层法院法官们,围绕 “诉讼调解和法律释明这一主题,就如何主持案件当事人调解、调解释明如何稳固调解协议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据市一中院副院长游伟介绍,今年以来由于重视调解和释明在审判中的运用,市一中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22%,服判息诉率达65%,相比历年有明显的提高。

摘自:20081020日《上海法治报》

  作者:见习记者 赵颖彦通讯员 王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