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来到法院参加另一案件的庭审。执行局在得知这一信息后,决定在庭审结束后对其进行现场搜查。承办法官王斌在询问刘某的过程中,发现刘某在民事判决生效后近一年时间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却穿戴阔绰,开别克商务车出行,言谈间对个人所有财产情况语焉不详。王斌所在执行组经评议并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后,当即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搜查措施,当场搜查出5万美元的理财产品单据、钻戒、银行卡等财物,总计价值约50万元人民币。在认定刘某瞒报巨额财产后,上海一中院于当天下午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摘自:2014—2—22 《人民法院报》
作者: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