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与上海市律协制度化合作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7日
      中新上海网7月16日电(朱瑞)7月15日下午,普通的会议室里,来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代表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律师代表共三十余人济济一堂,“共同履行”今年年初双方立下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合作半年后即召开座谈会,就司法业务、纪律作风、司法公开等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在法官与律师之间架设“沟通桥”,是上海一中院以改革精神推进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以务实作风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建设的重要一环,目的就在于构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相互借力给力,共同实现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司法公正。


    据悉,今年年初,上海一中院主动向上海律协抛出“橄榄枝”,探索由律协参与的第三方司法公信评估机制,双方还形成《关于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备忘录》。言必行,行必果。此次年中座谈,就是提供互通情况的平台,让交流合作从纸面落实到行动,解决双方在司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双方首先就半年来的业务工作展开交流,上海一中院介绍了该院自贸区司法保障、“12368热线”运作情况、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等工作的最新进展,律协则重点介绍了上海市律师诚信档案的建设完善等工作。而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律师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来自上海一中院的法官也直言不讳,指出个别律师存在庭前阅卷不够充分,了解案情不深入,庭上言辞具有攻击性等现象。同样,律师代表也认真履行了“啄木鸟”的“职责”,对法院在审级监督、诉讼保全、调查令、诉讼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座谈自由发言阶段,与会代表发言踊跃,在对双方建立制度性合作框架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比如,可借鉴我国台湾地区法官与律师互相“打分”的做法,作为彼此最为了解的职业群体,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评价更为理性客观。再如,可将法院举行的“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与律协组织的“优秀辩词评选”结合起来,将充分回应律师的辩词、说理性强的裁判文书推选出来并在网上公开,供法律人学习参考。
    座谈最后,上海一中院陈立斌院长指出,法官和律师是两个面对面、近距离对视的关联群体,法院与律协进行组织上的、制度性的合作,对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很有意义。“希望双方继续开展更加全面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的合作。”陈院长说。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上海一中院主办的法官沙龙、研讨会等多项活动均有律师代表参加,上海律协也多次邀请一中院的法官就法律实务问题开展讲座,反响良好。

    摘自:2014—7—16  中国新闻网

    作者:朱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