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3岁的雷某曾与家人一起在上海郊区经营一家小吃店,2013年11月因涉嫌故意杀害未满四个月的侄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被批准逮捕。今年9月9日,公诉机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今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雷某因嫉恨婆婆张某,而迁怒于婆婆的孙子即才出生3个月零26天的侄子马某。去年11月24日上午,雷某趁家人不备,将在家中客厅婴儿推车内的马某抱至卫生间图谋加害,适逢马某的祖父来到客厅,因担心马某发出声响惊动他人,雷某即用手捂压婴儿的口鼻直至其窒息死亡,并将死婴藏匿于洗衣机内。当日下午,雷某还用菜刀将死婴的四肢割下,投放于卫生间下水道伺机抛尸匿迹。
公诉机关认为,雷某故意杀死婴儿,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雷某身着条纹外套,低着头坐在被告人席上。当被问及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时,雷某没有表示异议。
公诉人围绕案发前雷某与婆婆之间的关系、雷某作案过程、案发经过等情况讯问了雷某。
“我特别抱歉,把他们的宝宝弄没了。”当辩护人问雷某想对被害人马某的父母——即弟弟和弟媳说什么时,雷某表示:“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但还是希望他们能原谅我。”
当人民陪审员问及案发后为何没有自首,雷某则表示自己的女儿当时也还很小,所以不敢去自首。
公诉人还当庭出示了包括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作案刀具、物证鉴定报告、雷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等在内的多组证据材料,以证明雷某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及案发过程。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发表了质证意见。
在最后陈述中,雷某后悔无比:“我不是故意要杀死宝宝,希望他们可以原谅我,真的很对不起,我也非常后悔,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今天的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及媒体记者近30人旁听了庭审。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摘自:2014—10—15 《人民法院报》
作者: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