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通过司法程序确认电子实时定位监管假释罪犯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8日
12月18日上午,我院审监庭尤家培合议庭一行赴上海市南汇监狱就一起假释案件进行宣判,刑事裁定书中明确假释对象将接受电子实时监管。随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上前在胡某的脚踝部佩戴上内含GPS芯片和SIM卡的“电子脚镣”,这意味着胡某在裁定书载明的接下来六个月中将通过这一电子设备接受无间断的实时监管。这也是全国法院中首次通过法律文书对假释对象实施电子实时定位监管予以明确。(图、文:上海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