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召开先进干警代表学习邹碧华事迹座谈会 陈立斌院长对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0日
3月6日,我院召开先进干警代表学习邹碧华事迹座谈会

36,我院召开先进干警代表学习邹碧华事迹座谈会。陈立斌院长、孙敬沪副院长、田素阁副巡视员,政治部、机关党委领导和部分立功授奖干警代表参加会议。会上,大家观看了央视新闻对邹碧华事迹的报道视频,交流了“邹碧华精神”的学习心得。大家一致认为,“邹碧华精神”已经成为忠诚坚守、公正为民、勤勉敬业、术业专攻、创新开拓、无私奉献和敢于担当等优秀品格的体现,要发扬和传承好“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陈立斌院长概括了邹碧华同志身上特有的人格魅力和精神内涵,并要求全院干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为动力,大力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一是要始终坚定法律信仰,努力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要邹碧华同志那样,心中有百姓。通过我们的努力,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司法公正看得见。二是要始终牢记责任使命,努力做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克服当“太平官”思想,面对问题和困难,敢于担当,克难前行。三是要始终坚定事业忠诚,甘做推进司法改革、法治建设的“燃灯者”。要邹碧华同志那样,以对法治信仰的追求和无私奉献精神投身司法改革,推动人民司法事业进步发展。陈院长强调,要把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弘扬“邹碧华精神”作为我院深入开展“中国梦与法官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抓手和载体,在全院集聚释放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