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召开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30日
    本报讯 4月2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的指导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在沪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致信祝贺。

    贺荣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注重理论实践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协调。上海法院在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主动作为,形成了一批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司法创新举措和司法经验,对人民法院建立系统完善的自贸区司法保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贺荣强调,全国自贸区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握正确方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我国国情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新类型、前瞻性、重大疑难问题的调研,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司法应对机制;要树立改革思维,增强破解难题的意识,大胆探索,稳妥推进,努力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要注重统筹兼顾,深入分析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位特点、各自优势,以及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目标、发展路径、司法需求等,有针对性地加强司法保障;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研究基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论坛等平台,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经验。

    本届论坛旨在适应我国自贸区发展新态势,深入研讨“自贸区扩围与司法保障”、“自贸区投资、贸易管理制度改革与司法保障”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国内十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以及粤、津、闽、沪四地法院的法官近200人参加论坛。

    摘自:2015—4—30 《人民法院报》

    作者:敖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