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注重发挥信息化建设对审判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自2013年8月起,历时两年多时间,对审判执行管理系统进行了全新的改造升级。新系统以大数据为支撑,积极对接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全面构建“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更为智能化、可视化、科学化的现代法院执法办案信息化管理系统,为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进法院管理以及司法公开、便民服务等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全程留痕 规范权力运行
去除司法行政化,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新系统充分吸纳司法改革要素,所有对审限中止、中断的审核、审批操作均以电子签章的形式自动留痕,所做的任何修改也都会自动记录并保存在系统中。”根据上海一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沈维嘉的介绍,新系统还实现了审委会讨论笔录电子化会签,对审委会讨论案件的申请信息、审委会委员参与讨论及发言情况、修改笔录的时间、内容、次数等均自动全程记载。
“案件讨论结束后,输入登录和会签密码,即可在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名。这实现了审委会讨论案件全过程的可视可查,节省了笔录会签的时间与空间,是推进审委会工作机制改革的有益探索。”上海一中院院长陈立斌向记者谈了他的“用户体验”。
据了解,整个系统设置了立案登记、排期、开庭、结案等22个流程节点、355个案件信息项,共计580个操作日志信息点,对案件所经历的每个阶段、流程推进的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各阶段所用时长,以及办公过程中产生及作废的数据文件,都进行详细记录,真正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
除在“全”字上下功夫外,新审判执行管理系统还实现了与上海一中院自主研发的合议庭评议音字转换智能支持系统的数据交互,后者紧密契合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求,为国内首创。
“合议庭评议音字转换智能支持系统”是该院研发的一款辅助记录、管理合议庭评议的智能软件,它利用便捷的评议移动终端对合议庭评议过程全程录音,并将录音与案件关联保存在系统中;录音内容同步自动转换为文字并生成word文档,经校核后最终形成合议庭评议笔录。
上海一中院民三庭王剑平合议庭是合议庭评议音字转换智能支持系统的试点合议庭。经过近一年的“试用”,审判长王剑平尝到了依托信息技术落实合议庭评议制度的甜头。“与传统方法相比,这一工作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时空不同步的问题,即便书记员不在场,合议庭成员仍可以在庭审结束或者五日内及时评议,这也是司法亲历性原理的延伸。”王剑平说。
据悉,自2015年9月以来,合议庭评议音字转换智能支持系统已在上海一中院全院推广使用。对此,陈立斌表示:“这一系统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评议的过程和内容,使合议庭评议这一审判权力运行环节,尤其是落实合议庭负责制过程中的瓶颈性问题得以很好地解决,积极意义很大。”
服务审执 实现“私人定制”
“我们的目标是发挥信息化建设对审判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为每一位法官提供‘私人定制’式的个性化服务,让法官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高效便捷。”陈立斌说,好的体验才能让法官“后会有期”。
用户口碑好,才是真的好。信息化建设就是要利用大数据优势,从数以万计的案件里选取最有价值的辅助信息供法官参考,促进审判工作快速有序开展。对此,该院立案庭法官乔林也深有感触。不久前他收到了一份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当申请人的信息输入电脑后,新审判执行系统立即发出该当事人在本院及全市法院诉讼案件情况的提醒,仔细查询后发现申请人以前在本院申请过再审,此次再提申请属于重复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再受理。“新系统能够做到立案时依据当事人信息智能识别相关在审和已结案件,大大提高当场立案率和立案准确率。”乔林说。
“案件分到我名下后,新系统会像小秘书一样,将与此案案由、诉讼请求相类似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指导性案例及我院既判案例推送给我,这些经过智能筛选的案例很有参考价值,对统一法律适用很有帮助。”该院民二庭法官张薇佳向记者介绍道:“裁判文书形成后,可以利用新系统对其中的文字性、逻辑性错误等进行自动纠错;在结案时还能根据所填的案件信息自动分类,生成相应的结案记录,省去了之前手动填写的麻烦,给我腾出了不少的工作时间。”
“以往碰到集团案件、关联案件,需要逐个将案件信息录入到系统里,新系统增加的批量操作功能实现了对这些案件相关信息的批量录入和打印,避免了重复劳动,而且提高了信息录入的准确率,真是事半功倍啊。”立案庭法官助理邓金也谈起了她的“用户体验”。
除了服务审判之外,推动执行规范化、实效化,强化执行公信力也是上海一中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通过新系统,我们的法官只要坐在办公室就能及时、准确地获取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该院执行局局长奚强华如是说。新系统经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系统相对接,可实现与工行、建行、农行等数十家银行“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余额的功能,使“老赖”们无处遁迹,而且能够提高执行效率、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科学管理 提升数据质量
以往信息化建设常常忽视数据的共享共用,由于不同系统相对封闭,适用的基础信息标准不统一,可能导致对同一指标数据的计算口径不一致、计算结果不一致,出现“信息孤岛”现象。
为解决这一制约信息化发展的瓶颈问题,上海一中院经过长时间的探索、调研和论证,更加透彻地审视、分析各项业务所涉及的信息内涵和流程,在新审判执行系统中构建了全新的“指标库”。记者看到,根据案件收结存、质量、效率等类别,指标库集中设置了110余项指标,所有指标的定义及计算规则均是明确且唯一的。不同报表显示的指标均出自该指标库,调用的数据是同一个,这就解决了统一指标定义不同、计算规则不同的问题。此外,新系统还增加了信息自动校对和纠错提醒功能,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为科学决策奠定高质量的数据基础。
上海一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能向记者介绍说:“面上,新系统与原有审判管理系统、上海高院审判管理系统、上海法院中心数据平台相对接,积极探索大数据管理。线上,向不同条线的审判管理者实时提供主要质效指标和同比、环比数据,以便于其及时掌握所辖范围内的审判运行态势。点上,根据个体‘用户’的不同需求,经自动关联检索生成个性化的统计报表。点、线、面结合,形成涵盖案件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流程管理新机制,达到精细化、标准化、自主化管理的目的。”
此外,上海一中院信息化建设注重系统化、集约化,新系统与案件质量检测、量刑规范化办案、审判研讨平台等系统对接,加强审判延伸工作的管理;相关审判数据资源与信访管理、院领导信件办理、人事管理、法官业绩档案、司法警察等关联系统实现共享互通,增强行政管理的科学性。
深化公开 彰显为民宗旨
“以前打官司、约见法官总要拿着一堆材料往法院跑,现在我点击上海一中院官方网站上的‘网上立案’栏目,就能足不出户,在网上完成立案手续。”上海君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余渊民边说边向记者拿出手机:“看,我手机里有上海一中院的移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APP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APP或者微信,都可以查到我代理案件的相关信息、直接联系上法官,判决以后还能在平台上申请判后答疑,非常方便、实用。”
记者了解到,上海一中院充分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和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实现了新系统与该院官方网站、移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之间的数据交互,为社会公众打造无边界的司法服务平台,已实现网上立案、审判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院长在线接待等23项诉讼服务。
为减少当事人程序性事项的诉累,新系统增加了电子送达诉讼文书功能。在一家新加坡公司诉中国某公司的仓储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委托代理人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长越直接通过手机收到了该案的传票、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案件受理通知书,这些诉讼材料从法院制作、发送诉讼文书到实际送达当事人,只用了短短3分钟。“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就是帮助企业提高效益。”张长越为新系统点赞。
此外,新系统通过对接12368平台,以短信的方式,伴随案件流程进展向当事人同步发送案件信息,在21个流程结点上主动发送信息共计63项,实现了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的全过程公开。裁判文书是司法权力运行的结晶和最终产品,上海一中院严格控制不上网文书的范围,对于不上网的裁判文书需由合议庭提出申请,庭长审核,并由分管副院长予以审批,审批表归入案卷副卷备查。2014年至2015年,该院上网判决书17630份,生效判决书上网率达99.76%,有效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司法公开向纵深推进。
摘自:2016—4—14 《人民法院报》
作者: 卫建萍 朱 瑞 刘 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