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橘子遭阻止引发争执 六旬老汉持刀捅死对方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31日
  六旬老汉只因采摘橘子被制止竟然逞一时意气持刀将对方捅刺致死。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0000余元经济损失。
  张某现年62岁。事发当日午后,张某在自家附近的小区公共绿化带内与朋友一起采摘橘子,适逢醉酒的邻居黄某也在绿地闲逛。黄某仗着酒意阻止并责骂张某,坚持认为橘树是他种的,张某不能采摘,还指责张某把他盖电瓶车用的雨披弄在地上当垫子用。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起来,后张某被人劝解回家。
  张某回到家中得知黄某本人又在刚才的绿化带里采摘橘子,心生怨气,于是从家中拿了一把刀再次返回现场,与黄某发生争执并推打。其间,张某一怒之下用刀将黄某捅刺身亡。
  事后,有目击群众打电话报警,张某在其住处被公安人员抓获。张某到案后对上述事实作了供述,但坚持认为自己并没有杀人的故意。
  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持刀捅刺被害人胸部一刀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某犯罪后果严重,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对引发本案有一定责任,张某系一时冲动作案等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的犯罪行为还造成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此,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0000余元经济损失。
 
  摘自:2016-8-31《上海法治报》
  作者:金豪 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