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与司法改革是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全国法院要“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总要求。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也明确表示上海法院要加快“智慧法院”建设。
何为“智慧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探索中逐步认识到,智慧法院是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近年来,该院就如何“智能化”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助推司法改革、保证审判质量等方面迈出了步伐。
■人工智能:为审判插上“翅膀”
“现在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审判长李长坤话音刚落,显示屏上就跳出一行文字:“审判长:现在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随着庭审进行,法官、检察官、被告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被转化成文字在电脑屏幕上整齐记录下来,并自动生成符合要求的庭审笔录。这是日前上海一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现场出现的情景,全市首位“智能书记员”——庭审语音智能转写系统闪亮登场。
2016年7月起,上海一中院在全市法院率先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法院庭审实践,在法庭部署使用庭审语音智能转写系统。截至2017年1月,该院已有5个合议庭试用该系统,开庭41次,形成庭审笔录41份。经统计,在正确使用的情况下,该系统语音转写准确率保持在90%以上,庭审笔录可在闭庭后即时形成,完整度达100%。
“在目前案多人少的困难情况下,智能书记员有助于减轻记录负担,使我们能在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中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书记员罗林骏对智能转写系统非常欢迎。
其实,这并非上海一中院首次尝试语音智能转写技术。早在2015年9月,上海一中院就已研发出一套合议庭评议音字转换智能支持系统。它利用便捷的评议移动终端对合议庭评议过程全程录音,并将录音与案件关联保存在系统中;录音内容同步自动转换为文字并生成word文档,经校核后最终形成合议庭评议笔录。
在上海一中院的人工智能清单里可不只有语音智能转写技术一项。2016年初,该院对审判管理系统进行了智能化改造升级,新系统能够为法官们提供更为精准、贴心的“私人定制”服务。
“案件分到我名下后,新系统会像小秘书一样,将与此案案由、诉讼请求相类似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指导性案例及我院既判案例推送给我,这些经过智能筛选的案例很有参考价值,对统一法律适用很有帮助。”该院民二庭法官张薇佳说。法官在形成裁判文书后,可利用新系统对其中的文字性、逻辑性错误等进行自动纠错。新系统的纠错功能具有便捷性和开放性的特点,法官可直接在纠错界面上对裁判文书进行修改,系统还提供了错词维护功能,可以广泛收集使用者的错词信息,不断充实后台知识库,增强系统的实用性和普适性。
“2016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118件,同比上升8.77%,审结28025件,同比上升8.85%。审判任务重、法官压力大已成为当前法院工作的常态,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法官减负是一条可操作的现实路径。”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倪金龙表示。
■大数据: 辅佐裁判的“智囊团”
数据之于信息社会,就如燃料之于工业革命。多年来,法院信息系统积累了大量的审判执行案件信息,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政务数字信息、队伍建设数字信息和司法保障数字信息。这些信息就是法院的大数据,是一座等待深入挖掘的“富矿”。近年来,上海一中院在大数据建设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已有9项特色应用系统获得国家版权局版权认证。
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分析平台是该院以承接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研究课题为契机,搭建的具备数据采集、数据清洗与解析、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现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分析平台。平台通过对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公开的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进行分析,总结和归纳出此类案件的历史规律、发展趋势及特点,并可向金融机构及社会群体提出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案件信息智能分析系统是上海一中院研发的又一大数据分析系统。据办公室副主任金辉介绍,系统收录了上海一中院以及全国部分人民法院的近90万篇精选裁判文书,同步整合了上海一中院电子卷宗库和庭审录像库,可实现一站式查阅等功能。借助大数据文本挖掘技术,系统能从收录的裁判文书中自动发现并收集案件关键信息,经后台分析处理后,便能为法官提供精确的案件检索服务,辅助法官办案,实现经验共享。
“诉讼请求库”和“裁判文书主题词库”是上海一中院自主构建的两大数据资源库。“诉讼请求库”是对各类民商事、知产、行政案件的各类案由项下的诉讼请求进行全面的、标准化的整理编纂,同时对提出各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请求权基础及法条原文予以汇总。“裁判文书主题词库”则是对各类案由所含高频词汇,关涉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难点的关键词汇,以及文书中所含的行业经济发展、社会综合治理、人员结构等重要要素以贴标签的形式予以标注。目前,“诉讼请求库”已嵌入审判执行管理系统,“裁判文书主题词库”已在案件信息智能分析系统中初步应用。
此外,上海一中院已于2016年12月23日正式启用信息管理中心。中心不仅能以可视化形式展示各项指标数据,及时精准发现审判管理中的动向和趋势,还可随时调取各场所监控视频,调阅相关案件信息、网络舆情等资源和信息,保障大要案审理,远程指挥执行工作。
■“互联网+”:只为更优“用户体验”
“以前打官司、约见法官总要抱着一堆材料往法院跑,现在我点击上海一中院官方网站上的‘网上立案’栏目,就能足不出户,在网上完成立案手续。”律师余渊民边说边拿出手机,“看,我手机里有上海一中院的移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APP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APP或者微信,都可以查到我代理案件的相关信息、直接联系上法官,判决以后还能在平台上申请判后答疑,非常方便、实用。”
不仅立案可以网上操作,以后连缴纳诉讼费、律师查阅案件卷宗等都不用再来法院。据悉,2016年,上海一中院已在微信公众号中开通了缴纳诉讼费功能,并在官网的律师服务平台中开通了部分电子卷宗远程查阅功能,为当事人和律师省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
庭审公开一直是法院司法公开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上海一中院以“互联网+”视频云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科技法庭基础设施,将庭审音视频信号采集编码推送至中国电信视频云平台,建立了司法公开庭审直播平台。目前,可以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微博、互联网网站等平台同时直播41个法庭中任意3个法庭的庭审实况。
借助互联网技术,公众不仅可以远程旁听庭审,法官也能实现异地远程开庭。“自从采用远程审判系统,我们的法官不用再隔三岔五跑去外省市开庭了,有效地节约了司法成本。”审监庭庭长赵卫平说。2016年,上海一中院对远在安徽的白茅岭和军天湖监狱的减刑假释案件全面开展远程视频审判,开庭审理案件共22件,远程提讯报请假释罪犯共202名,两地远程开庭率达到100%。
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刘力介绍说,该院2016年年初制定实施了《深入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的实施意见》,整合推出20项“互联网+”便民诉讼服务举措,在网上自助立案、移动在线诉讼服务、院长在线接访等已成熟运行的网上诉讼服务基础上,正逐一实现网上诉讼保全受理、诉讼费缴退、网络调解、网上阅卷、网上庭前会议、网上视频接待、远程网络庭审等覆盖诉讼流程各节点的网上诉讼服务。立足于构建以更优“用户体验”为导向的网络、热线、窗口“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将实体诉讼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拓展。
技术与司法的“水乳交融”
访谈对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立斌
法周刊:您认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有何积极意义?
陈立斌:“智慧法院”建设,并非传统意义的各个信息系统简单搭建,而是秉持创新的思维和理念,遵循司法规律,将最新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法院工作充分融合,服务法官办案、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推进法院科学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提升整体司法水平。其意义在于:
一是助推审判能力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一方面可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通过案件信息的共享互通和智能处理,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系统化的服务,减轻法官办案强度,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有助于实现适法统一,通过大数据技术运用,盘活内部审判数据,建立精准的司法知识库,为类案同判与量刑规范化提供参考标本,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
二是助推诉讼服务便捷化。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诉讼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个性化的诉讼服务,如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提供立案申请、电子送达、材料递交、案件查询、诉讼指导、法官预约等网上便民服务,让人民群众尽可能少花钱、少用时、少受累,切实感受到司法便利。
三是助推司法管理智能化。人民法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规范了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工作流程,提升了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建设“智慧法院”将进一步推动新兴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如审判数据经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科学处理和分析后,人民法院即可据此掌控案件发展态势,凝练审执经验,进而把握司法规律,不仅能更科学地辅助法官办案,还能提供科学的审判管理方法,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的智能化监督控制,形成完整有效的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对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和意义。
法周刊:现阶段上海一中院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立斌:从整体而言,我院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自1996年至今,已建成4大网站,即内部办公网站、综合信息网站、互联网站、公务网站;建立5个中心数据库,即审判案件信息库、裁判文书库、电子案卷库、庭审录像库、固定资产库;建成41个标准化科技法庭,所有开庭案件皆同步录音录像;建成6个远程审判法庭;自主研发50余项应用系统,涵盖审判执行业务、司法管理、队伍建设、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网络安全等方面,其中9项特色应用系统获得国家版权局版权认证,即审判管理、法官业绩档案、审判质量效率综合评估、诉讼文书辅助制作、裁判文书纠错、法警管理、案件智能分析、诉讼便民服务、合议庭评议音字转换智能系统。
目前,我院基本实现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四全”“六化”,即:执法办案“全程留痕、全程可视、全程监督、全程公开”;法官办案智能化、司法公开常态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决策科学化、法院管理可视化、司法监督系统化。
法周刊:上海一中院“智慧法院”建设未来会形成怎样的格局?
陈立斌: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院在信息化转型升级的建设过程中初见成效、自具特色,但同时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智慧法院”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在下一阶段,我们考虑:
一是全面覆盖,移动互联。着力推进诉讼便民服务的转型升级,进一步将实体诉讼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拓展,力争通过两年时间,推动二十项“互联网+”诉讼服务项目全面落地,构建涵盖立案、审理、执行、信访全过程的“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
二是深入挖掘,服务至上。深入利用大数据技术,在深度和广度方面挖掘审判数据的价值,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着力开展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检索和数据利用,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司法改革、服务社会治理。如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更加精准、便捷地为法官办案提供必需的知识参考;通过动态可视化的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审判管理、人员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的精细化运行;推广和拓展各类案件类型的数据深度分析与挖掘。
三是跨界融合,深度应用。继续深入推进智能语音技术的运用,提高合议庭评议和庭审过程中语音转写的准确率和效率,同时将该技术拓展应用到法院其他工作上,实现法官裁判文书口头制作、会议语音实时转写等功能。还将进一步摸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提高法院工作质效上的新融合点,结合自然语言处理、图像识别、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等技术,建立人工智能学习模型,培育办案智能机器人,为智能辅助法官办案开辟新的实践空间。
摘自:2017-2-6《人民法院报》
作者:刘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