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单位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世顿公司)、被告人高燕、梁泽中、金文献操纵期货市场、职务侵占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伊世顿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被告人高燕、梁泽中、金文献及各自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伊世顿公司于2012年9月成立,由俄罗斯人扎亚、安东(均另案处理)实际控制。2013年6月起,伊世顿公司为逃避证券期货监管,通过高燕、金文献介绍,以借用或者收购方式,实际控制了19名自然人和7个法人期货账户,与伊世顿公司自有账户组成账户组,进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股指期货合约交易。2015年初,伊世顿公司将自行开发的报单交易系统非法接入中金所交易系统,直接进行交易。同年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伊世顿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及高燕、梁泽中、金文献对起诉指控的操纵期货市场、职务侵占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