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我院召开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会议,这是我院司法救助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司法救助委员会主任孙敬沪主持,立案庭、信访办、刑一庭、民一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申诉审查庭、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司法救助委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参与会议。会上,孙敬沪副院长介绍了我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并传达最高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的精神。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岳婷婷汇报了高院对规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相关精神与意见。最后,孙敬沪副院长强调,司法救助工作应以“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为目标,严格规范司法救助案件的范围、标准及程序,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困难群众在救助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