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日下午,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新浪网对本案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本案最初借款法律关系发生于2007年,已经一审、二审、检察机关抗诉、发回重审等审理程序。当事人李某、许某与上海某房地产公司就借款金额、是否已归还部分借款等发生争议。一审判决认定李某、许某已归还借款本金,尚欠部分借款利息,并据此判决李某、许某应支付所欠借款利息等。李某、许某不服,上诉至我院。本案二审合议庭由我院审监庭任静远、王伟、姜海昌法官组成,张弘毅担任法官助理兼书记员进行法庭记录。合议庭针对本案案情引导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诉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