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一起涉孤老及残障人士离婚案件调解不成后进行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09日

 

 

 

  2017年9月30日,我院立案庭开庭审理一起孤老与听力残障女的离婚诉讼案件,并于调解未果之后当庭做出裁判。该案一方系一年逾七十的老人,另一方则为年龄相差近三十岁听力残疾的外来务工女子。登记结婚二月余男方提起离婚诉讼。一审判决离婚后女方不服上诉至我院。审理此案的孙卫合议庭此前已进行过一轮庭审,并于第一次开庭后先后联系原审法院、走访老人所在的居委会、社区卫生中心等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在当日的庭审中,合议庭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明和调解,并在调解不成后当即进行评议,随后当庭进行宣判。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栏目、法治天地频道等电视媒体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拍摄报道。(文/立案庭 图/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