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下午,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对本案进行图文直播。Y公司与Z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经多次对账,Y公司向Z公司出具付款计划表,但并未按计划表履行付款义务。一审认定Y公司向Z公司支付已到期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Y公司不服,上诉至我院。本案二审由我院民四庭陆文芳、何玲、卢颖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程勇跃担任法官助理兼书记员进行法庭记录。庭审持续了45分钟左右,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