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建立执行法警大队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5日
  本报上海12月14日电 记者余东明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发布会上了解到,上海一中院率先建立执行法警大队,将法警纳入案件执行力量。
  据悉,执行法警大队隶属于司法警察部门统一建制,派驻执行局,负责室内文书统一送达,协助执行局参与案件执行,包括对被执行人依法实施拘传拘留,维护执行现场秩序,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等。
  据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孙敬沪介绍,今年以来,执行法警大队办理市内送达及扣划等简单执行事务252次,协助外埠出差73次,参与集中执行9次。今年1月至11月,上海一中院共执行到位71亿余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9%,司法拘留两人,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近5亿元。
 
  摘自:2017-12-15《法制日报》
  作者:余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