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聘请手语翻译参与庭审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3日
  上诉人席上,一名中年男子正用手比划,身旁的手语翻译看完后再转述给法官。昨日,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案件,由于上诉人患有听觉和语言障碍,通过手语翻译的方式,确保了庭审过程顺利进行。
  原告张先生,患有听觉和语言障碍。2014年10月,他应聘了某设备公司的数控车工一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公司以张先生自身所限、难以达到公司岗位工作要求为由,将其解雇。张先生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果,遂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某设备公司支付张先生4700元工资,驳回张先生其他诉请。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
  市一中院征得张先生同意,在二审开庭前联系了一名手语翻译,以便张先生在没有代理律师出庭的情况下,仍然能像普通当事人一样,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庭审环节,为了确认张先生准确知悉法官的提问,并表达自己的陈述意见,手语翻译会同张先生确认后,再向法官进行转达。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摘自:2018-1-23《劳动报》
  作者:黄兴 李潇 姚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