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7日下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六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上诉案件。新浪网对六起案件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进行了图文直播。邹氏公司系六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对邹氏公司名下房产进行查封拍卖,案外人某公司以对拍卖房屋享有租赁权为由,请求带租约拍卖涉案房屋。一审判决某公司主张的涉案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在某银行设立的抵押权之后,不得对抗某银行的在先抵押权,驳回了诉讼请求。某公司不服,上诉至我院。本案二审由执行裁判庭阮国平、宋贇、吉顺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官助理徐林祥宇、书记员马姗姗担任法庭记录。合议庭对该六起案件当庭作出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