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四举措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庭审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21日

3 19 日,我院再次通过互联网视频会议方式对两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进行网上开庭。我院对互联网庭审设备进行了完善升级,此次庭审用大屏显示器替代审判人员的电脑屏幕,用外放音响设备替代耳麦,庭审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互动性和公开性得到提升。此外,我院还将选取适合的其他类型案件开展互联网庭审。为确保互联网庭审改革工作常态化有序推进,我院将采取如下举措。 一是初步明确案件选取范围。 以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方便当事人为原则,我院在多次互联网庭审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反复比较,同时参考相关法官、律师以及当事人的意见,初步框定我院互联网庭审案件的范围,防止出现互联网庭审选案的任意性。 二是考察调研借鉴经验。 我院将就互联网庭审在制度设计、审判团队配置、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实践经验进行学习调研,吸收借鉴杭州互联网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成熟经验。 三是自主研发我院专属互联网庭审系统。 对我院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调研和数据比对分析,研发符合我院案件审理特点的互联网庭审系统,升级庭审前的身份核对技术,增加庭审后的电子签章功能,实现上海法院电子卷宗系统与我院互联网庭审系统的全程无缝对接。 四是制定规范保障互联网庭审有序开展。 以相关课题组为依托,组建互联网庭审调研小组,结合实践经验起草我院互联网庭审规则,对互联网庭审案件受理范围、合议庭组建方式、审理流程、庭审规则等予以明确,确保互联网庭审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