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7日上午,我院少年家事庭向离婚上诉案件的当事人陆某颁发了离婚证明书,就此启动了我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模式改革以来的一项新举措。上海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及互动电视台等电视媒体进行了现场拍摄。离婚证明书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取代生效裁判文书,起到相同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作用,有利于保护诉讼当事人的隐私与合法权益。当事人陆某对我院司法改革关注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便民的做法表示感谢。少年家事庭庭长郭海云就离婚证明书这一改革举措接受了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