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我院召开预备法官院庭长办案助理带教布置会,黄祥青院长、汤黎明副院长、相关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预备法官代表等参加。会议由汤黎明副院长主持。会上,汤黎明副院长宣布了预备法官首批“院庭长带教”结对名单,预备法官代表和带教指导老师代表分别作了发言。黄祥青院长强调,“院庭长带教”制度是我院在司法改革背景下针对近两三年预备入额法官实施的一项人才培养新制度,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注重制度的不断探索与完善。院庭长带教是一项长期的制度,该项机制是一个不断探索、实践与细化的过程,要根据各部门实际与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调整与完善。二要注重对预备法官的全面培养。院庭长要按照培养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标准来落实该项制度的要求,既要有职责操守的培养,也要有法律技能的训练;既要强化规则裁判意识,也要注重培养年轻法官的法律价值理念等。三要注重“一中品质”的传承与坚守。院庭长要多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其专业素养;预备法官要敢于吃苦,多做贡献,真正形成强强联合,打造司法精品。四要注重教学相长共同提升。带教院庭长与预备法官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补充,要将预备法官的理论功底与院庭长的实践经验充分结合与发挥,促进两者审判实践与司法理论水平的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