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政府副区长姬兆亮到我院出庭应诉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05日
2018年12月4日,正值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姬兆亮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到我院出庭应诉,参与一起政府信息公开一审行政案件的庭审并陈述意见。原告姚某向浦东新区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获取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结果情况,浦东新区政府经审查后认为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并建议其向某镇政府咨询。姚某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审查后作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姚某不服,诉至我院,请求撤销浦东新区政府作出的告知行为和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对案件所涉及的争议焦点陈述了相关诉讼意见,并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浦东新区政府分别从作出告知行为的职权依据、执法程序、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举证答辩,姬兆亮副区长对原告姚某的诉讼意见进行了针对性回应,市政府就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也进行了答辩。庭审持续1小时左右,各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