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九起劳动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2日
2019年1月29日下午,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9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对本案进行全程图文直播。上海某科技公司与陆某某等9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陆某某等9人的工作地点为上海某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方因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高温津贴、未休年休假工资产生纠纷,陆某某等9人向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因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请求无需支付陆某某等9人上述各项费用。法院认为,某科技公司以陆某某等9人非其公司员工为由抗辩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的主张不能成立,故判令该公司支付陆某某等9人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高温津贴、未休年休假工资。某科技公司不服,以陆某某等9人与某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为由上诉至我院。本案由我院立案庭顾慧萍、杨力、任文风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郑雯婕担任书记员进行法庭记录。庭审持续了50分钟左右,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