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知名女星肖像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0日
2019年5月7日上午,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知名女星肖像权纠纷一案。互动电视台法制天地频道对本案进行了全程电视录播,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对本案进行全程图文直播。马某系知名华语影视女演员,上海某传媒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1日和2017年7月13日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马某被素颜“小三”打败?不要什么事都怪人设》《马某为什么演不好亦舒女郎?》两篇文章,未经马某许可,擅自使用其姓名、照片等作为宣传文章的标题及配图,且文中附有整形外科医院服务项目及声优课课程的相关介绍、二维码、优惠价格宣传等广告信息。马某认为,传媒公司试图借助其主演电视剧的热播之势及高知名度进行营利性宣传,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姓名权等合法权益,故而诉至法院。一审法院支持马某诉请,判决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上海某传媒公司不服向我院提起上诉。本案由我院立案庭刘琳敏、陆宇鹰、王征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陈丽担任书记员进行法庭记录,庭审持续了75分钟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