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率先联合检察机关、看守所等开展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24日

    2020年2月12日,我院对一起涉毒品刑事一审案件进行互联网庭审,系上海法院首次联合检察机关、看守所等尝试开展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法庭上,合议庭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戴着口罩,大屏幕显现着四地连线的实景,屏幕画面清晰、现场声音流畅。庭审中,控辩双方均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有效地质证,并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庭审结束后,各方通过“云间”签署庭审笔录。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规范有序。黄祥青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疫情特殊时期采用互联网庭审的方式,有利于推进审判工作,满足群众诉讼需求,从而保障审判质量和效率。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完善各项机制,从诉讼便利、庭审规范安全和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探索推进互联网庭审,使其成为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一种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