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要求证人当庭宣读保证书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12日
2020年5月7日上午9点,我院民事审判庭丁慧合议庭在(2019)沪01民初283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首次要求证人当庭宣读保证书。该案原告一方申请证人出庭,证人当庭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内容。这是民事诉讼证据新规正式施行以来,我院首次要求证人当庭宣读保证书。证人宣誓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增强对证人的威慑力,防止其作出虚假陈述,加强对证人内心的自我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