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支付赔偿金
“某公司人员关系混乱!”“论某公司某领导的素养!”当知乎网上出现某公司的负面舆情时,该公司启动内部自查,经调查推测,锁定一名疑似“幕后黑手”的员工王某。在约谈无果后,公司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公司不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相应绩效工资。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二审宣判:公司无直接证据证明王某存在违纪事实,驳回公司诉请,维持一审法院对该公司解除王某劳动合同违法、应依法支付王某赔偿金的判决。
推测员工是“幕后黑手”
2019年7月的一天,某公司发现账户名为“安全员”的知乎用户,在知乎网上发表了多条信息。公司经过调查,发现该账户发布信息中的3张图片,均由员工王某于当天向其直属领导通过微信发送过。于是该领导直接找王某谈话,“此时王某虽未直接承认知乎账号是她的,但表示‘那就辞职吧’。”公司表示。当天下午领导再次找王某谈话,此时王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不仅不提辞职,还说‘给我赔钱,我走。要么你们起诉我,我手上还有东西。’”
“后来,公司发现王某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态度转变,是因为在短短4个多小时内,‘安全员’账号信息已被全部删除。”公司认为,基于此有充分理由相信,王某就是该知乎账号的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
一审时,公司诉请法院判令不支付被告王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相应绩效工资。一审法院认为,公司并未提供其他证据佐证上述“安全员”是王某在知乎上的账号,因此公司主张相应截图及文章等是王某在网络上发布缺乏依据,法院对此不予采纳。基于此,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解除与王某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是违法解除,应依法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员工:公司真实目的是裁员
对于公司的说法,王某在二审中反驳称:“公司无法判断我就是这个账号的使用者。因为图片是案外人发给我的,我转发给领导的。”
“如何判断,知乎发表的涉案图片没有被扩散,只在两人间传播?”二审中面对审判长的提问,公司表示:“根据我方了解,询问了其他管理层,确认没有扩散。”公司还承认,上述陈述是经调查后的推定。此外有其他员工的调查,但是不方便出庭作证。
而关于王某在约谈中的相应话语,王某解释:“我说辞职的意思是,我从来没有承认账号是我的,公司威胁我,我当时比较激愤。”至于“我手上有东西”的意思,王某表示,因为被公司以这种方式侮辱,甚至如果面临被裁员的结果,都是不太正规的行为,那其就要走诉讼途径。
王某还补充道:“公司从三四月份就开始裁员了。所以我认为公司真实目的就是想裁员,我在公司表现良好,拿过优秀员工。”
合议庭经审理后认为,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应当对违纪事实完成举证责任。而根据庭审情形以及举证情况,公司没有相应的直接证据。即便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公司也应当根据员工手册规定,遵守相应流程。根据员工手册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应当在进行书面记过处分后,才能进行接触合同的终极处分。法院二审判决:公司诉请依据不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摘自:2020-5-27《上海法治报》
作者: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