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第一代上海一中院人面对国旗庄严宣誓,自此迈开了法治征程的坚实步伐。25年,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但上海一中院25年来的那些人、那些案、那些事,却在上海乃至全国的法治前行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印迹。
建院初期,上海一中院就以“抓队伍、抓审判、抓改革”为工作重点,25年来,一代又一代的上海一中院人传承使命、勇毅笃行,取得骄人成绩。有三张照片,记录了上海一中院25年来在人才培养、审判执行、司法改革方面的成长片断。
24年前的报纸:那些破解司法难题的改革举措
这张照片(图①)是一张24年前的旧报纸,显示的时间是1996年10月9日,标题是《设立调查令制度》,主要内容是上海一中院法官周赞华的倡议:为解决当事人举证不力及审判人员为收集证据花费大量时间致使案件延迟判决的问题,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试行设立调查令制度。
同年11月1日,上海一中院率先宣布实施调查令制度,并制定《民事诉讼调查令操作规范》。12月4日,该院给上海国际建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签发第一号“调查令”,而这只是该院审判方式改革的内容之一。1998年7月1日,该院实行立审分开,开始流程管理试点;1999年1月1日,对全部一、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推行审判公开;1999年年底,确定合议庭负责制……这一系列改革,从审判管理到队伍管理,再到信息管理等,很多都走在全国前列。
25年来,上海一中院始终注重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单在1995年建院初期,就分别于9月14日和10月19日召开两次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改革工作。近年来,该院沿着前辈的改革步伐,先后推出案件繁简分流、专家法官会议、类案裁判方法总结、规范透明执行办案软件等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并探索审判绩效考核改革。
以该院2018年推出的繁简分流改革为例,分案过程从以往仅挑简案调整为先挑繁案后挑简案,再从相对简单案件中区分出普案,确保繁案审判质量;分案方式调整为系统分案为主、人工识别为辅,且将案件直接分配至法官,避免人为挑案;不同案件适配不同审理程序,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普案简化审”;此外,配套相关保障机制,如繁简案标准动态调整、简审团队人员定期轮换及递补、简审团队考评激励等,系统推进改革工作。
据上海一中院院长黄祥青介绍,上述改革是一个完整的逻辑闭环,繁简分流解决前端分案问题,专家法官会议解决个案法律适用问题,而类案裁判方法总结解决类案的适法统一,规范透明执行办案软件则是为执行规范、执行公开等专门研发,最后,通过绩效考核抓手最终落实上述改革举措。黄祥青表示,改革,上海一中院永远在路上。
银河宾馆赔偿案:那些推动法治进程的典型案例
这张照片(图②)记录的是上海一中院2000年10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的银河宾馆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001年第2期刊登了该案。
1998年8月间,一位女客人住进上海银河宾馆,被入室抢劫的犯罪分子杀害。宾馆监控设施显示,抢劫杀人凶手在寻找作案目标时,两小时内七次上下宾馆电梯,无人对其盘问。被害人父母将宾馆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安全防范不力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宾馆认为,刑事犯罪具有不可预见性,承担责任的应是罪犯,而不是宾馆。
据当年审理该案的审判长周啸回忆,从案件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上看,该案是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特殊性在于案件在实践中没有先例可循,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理论界也没有现成的研究成果可供借鉴。合议庭根据对法律原则和法律理论的理解,从合情、合法、合于一般道德准则的视角,以宾馆未尽对住客的保护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为由,判决宾馆赔偿8万元。
该案判决书中的说理成为日后审理同类案件的经典之言:“宾馆作为特殊服务性行业,应向住客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保证宾馆内设施及环境安全,恪尽最谨慎之注意义务,采取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使住客在宾馆免遭非法侵害。否则即为违反合同义务,应向住客承担违约责任。”
除银河宾馆案外,上海一中院审理的新亚汤臣泊车案、云都浴客猝死案、大韩航空公司坠机案、全国首例代孕所生子女监护权纠纷案、全国首例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全国首例操纵期货市场案、全国首例假币行政案等案件,均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统计,建院以来,上海一中院共有4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4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入选各类国家级案例库的案件数亦位居全国中级法院前列。入选的案件中部分是在上海乃至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部分是推动法律规则制定或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典型案件,这些与该院历年来狠抓审判质量、重视精品案例培育息息相关。
早在1995年7月,上海一中院就出台《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把案件审判质量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2002年1月,出台“办精品案件、创一流工作”12条意见,创办《案例精选》刊物。截至目前,已刊发精品案例1000余篇。
上海一中院现任研究室主任郑天衣介绍,该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注重大要案、首例、新类型和疑难案件等精品案件的培育工作,已形成以审判业务庭为基地、研究室为主管职能部门、分管副院长质量把关的较为完善的精品案例培育机制。
党的十九大代表证:那些引领干警前行的模范人物
照片中(图③)这张鲜红的党的十九大代表证,它的主人是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模范法官、上海一中院原刑二庭副庭长、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欣。
周欣在上海一中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整整24年,审理了1800余件刑事案件,无一错案,曾荣立个人一等功3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并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
2016年,上海一中院成立周欣法官工作室,职能之一便是传承审判经验、培树青年干警,发挥周欣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促进形成“周欣现象”,使周欣成为“周欣们”。
事实上,周欣只是上海一中院众多先进典型人物的一员,25年来,该院涌现出全国法院模范屠美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黄祥青,全国优秀法官黎淑兰、蒋克勤,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周峰、王剑平、任素贤等先进典型人物。这与该院高度关注人才队伍建设是分不开的。
上海一中院1995年年鉴记载,建院初期,该院就把人才培养放在重要位置,重视培养专家型、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创建一流队伍。建院四年,屠美莉当选全国法院模范。
25年来,上海一中院始终牢记这一目标,立足长远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该院政治部主任陈昌介绍,2020年,该院推出领军人才计划,按照审判业务能力和法学理论功底“双拔尖”等标准,确定七名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实施重点培养,以打造一支在上海、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审判业务领军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强院”目标。
据悉,该院为七名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分别配备实务导师和学术导师,并围绕岗位需求、培养对象个体特点,因人而异制定培养方案。
可以预见,未来,一支审判实践丰富、专业造诣精深、工作业绩突出的上海一中院领军人才队伍将在该院干警队伍中形成追求卓越、崇尚优秀的共振效应,从而带动和提升该院整体司法建设水平。
25年,弹指一挥间;25年,继往开来谱新篇。
上海一中院25年的那些人、那些案、那些事,将深深地镌刻在每一个上海一中院人的心里。今天的上海一中院人将继续接过前人的接力棒,传承使命,勇毅笃行,开创上海一中院发展新篇章。
摘自:2020-5-19《人民法院报》
作者:余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