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示范庭审观摩活动 切实提升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9日

为进一步加强庭审驾驭能力,切实提升整体审判质量,我院今年重点开展示范庭审观摩活动,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截至目前共开展观摩庭审12次,取得良好示范效果。主要做法:一是确保规则先行。在我院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制定《2020年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对庭审的观摩频次、案件类型、观摩人员、工作流程等予以明确,分别制定刑事和民商事行政条线的庭审评查表。各业务庭须提前报送庭审清单,进行统一协调排期,相关排期信息每周内网更新,确保庭审观摩开展有序高效。二是强调示范作用。示范庭审案件类型包含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并覆盖独任制一、二审合议制等程序。示范庭审多以青年审判长合议庭为主,其中6场为主审,占50%,充分发挥上述人员的专业优势,切实保障观摩示范的深度与广度。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及时组织评议,重点明确庭审过程的优缺点,并形成书面记录,为全院庭审讲评打下基础。对于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庭审,将作为参评上海法院百例示范庭审的基础材料,并在内网设立专栏,供本院及辖区范围干警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