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标的为1400余万元及利息
本报讯 “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按实际执行金额的10%予以奖赏。”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首次发布了一则执行悬赏公告,引起一定关注。
根据公告显示,该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400余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上海一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应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线索。公告明确了悬赏奖金的规格,以及不得领取奖金的情形,此外还明确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予以保密,但也申明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这是我院首次尝试以悬赏形式寻找执行线索。”上海一中院执行局顾建清法官告诉记者。他披露,此前本案申请人和法院已穷尽传统调查手段,仍无新的有用线索出现。且根据最高院最新强调的精神,发布悬赏公告有利于加大执行力度,因此做了此次尝试。
“我也想申请悬赏”“这个可以有”……对于上海一中院的此次探索,许多申请执行人纷纷对悬赏的效应表示期待。上海一中院表示,申请执行人可邮寄书面申请书至案件承办法官,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摘自:2020-6-23《上海法治报》
作者: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