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你买了多少单?网络购物方便,但纠纷也不少。昨日上午,上海一中院发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涉“淘宝”和“天猫”的案件最多,占比达72.7%。
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9月30日,上海一中院共审理网购合同纠纷上诉案件187件(不含管辖权异议案件),其中,二审维持原判的有96件,调解撤诉的有56件,改判的有16件,裁定驳回、发回重审案件有19件。判决结案的112件案件中,61件即54.5%的案件支持了消费者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诉请,其中52件系涉食品案件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
从涉诉电商平台看,涉及“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的有158件,其中涉“淘宝”和“天猫”占比达72.7%。从涉诉标的物来看,网购内容涵盖了食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服装等,其中网购食品案占比高达70%。
白皮书指出,现阶段网购合同纠纷案件存在四大特点,一是涉诉主体特定化,“职业索赔”仍频发。二是涉诉标的物集中,诉讼理由类型化。三是结案方式多样化,调撤结案占比高。四是责任主体单一化,平台责任认定少。
法院还发现,当下存在二手商品网购纠纷案审理难点较为集中、网购食品适用惩罚性赔偿仍应个案平衡等问题,并提出了倾向性处理意见。
摘自:2020-11-12《劳动报》
作者: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