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高高的个子,身材清瘦,戴着一副细框眼镜,谈吐之中散发着儒雅的气息,他就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委会委员、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刑事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余剑。
从事刑事审判二十余年,余剑主审一审重大刑事案件
400
多件,其中包括涉社保资金受贿案、首例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宝马司机拖拽交警致死案等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案件。
2018
年,他被评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并先后荣获上海法院个人一等功和个人二等功等。
“我认为对于刑事法官来说,最重要的是无私无惧,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证据负责、对群众利益负责。”余剑说。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病毒在全国蔓延,上海一中院也随之开始了疫情防控下的审判工作。
“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现在的网络信号是否稳定?是否能看清合议庭、书记员及对方的现场画面?”随着各方确认无误,余剑敲下法槌,“现在开庭!”
2020
年
2
月
12
日,在上海一中院三楼,由余剑主审的一起涉毒品案件开始了在线庭审。这次庭审是上海法院第一次联合检察机关、律协、看守所等各方努力下开展的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
庭审现场,合议庭成员佩戴口罩端坐在审判席,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席位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合议庭正前方的一面
70
英寸电子大屏。屏幕上同时显示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审判席四方的实时画面,显示屏还会根据各方的发言情况即时将主画面进行切换。整个庭审环节,现场画面场景清晰可见,语音功能流畅良好,程序完备、规范有序。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当时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告人无法提押至法院。为保证案件及时审理,在线庭审势在必行,身为刑事庭庭长的余剑决定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余剑在院领导帮助和多方配合下,先是打通了看守所与法院间的远程线路,后又促成律师与被告人规范化的在线预约机制。各线路打通后,余剑带着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多次进行系统测试,并请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期间有律师提出担忧:大家隔着屏幕,庭审中万一临时出现状况怎么处理?面对质疑,余剑沉着冷静地回道:“我有信心审理好这起案件。”
由于前期准备充分,首次在线庭审十分顺利,这也给律师和刑事庭法官们吃了颗“定心丸”。庭审后,余剑带着全庭人员梳理总结在线庭审经验,并结合检察机关、律师的反馈意见,制订了规范性文件《刑事案件在线庭审规范意见(试行)》和《刑事案件在线庭审操作细则(试行)》,为后期上海一中院乃至上海法院系统全面推广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提供了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
“‘敢为人先’是余庭一贯的作风,”余剑的老搭档、刑事庭副庭长蒋红玮说,“他很有魄力,遇到难题总能用改革的思路去解决问题。”
2008
年,余剑在其主审的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在全国率先推进“关键证人屏蔽作证”机制。这一机制使得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不用出现在法庭现场,而是在专门的房间,通过变音、连线法庭的方式接受询问,大大提高了证人的作证率,也有效保护了证人的人身安全,利于法庭查明事实,这一尝试也被随后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所吸纳。
2010
年,余剑又在其主审的拒不认罪案件庭审中率先探索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2018
年,由他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窝藏、包庇罪案首次在上海法院采用
7
人合议庭(
3
名法官
+4
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审理,推动了陪审实质化。
下最细的功夫
“我喜欢挑战,把这些‘硬骨头’案解决掉,会有成就感。”一谈及案件审理,余剑眼里就会闪现独特的光芒。
2014
年,余剑主审了全国首例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这起案件涉及大量庞杂的电子证据,又是涉外案件,国内外高度关注。为确保全面准确审查案件事实,余剑带领合议庭成员对
500
余份调查报告逐字审阅。“越是舆论关注,越要司法公开。”余剑向院领导主动请缨,“庭审全程微博直播,我们依法全程公开审理。”这起案件通过微博直播舆论反响热烈,该案被评为当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刑事案件”,评委一致认为这起案件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中国司法形象展示具有标志性意义。
此后余剑还审理了一系列重大刑事案件。
2015
年
3
月,一起宝马司机拖拽交警致死案备受关注。被告人孙某因驾驶宝马车超越停车线被路口执勤交警纠正。在交警上前指出他的违规行为并指挥他行驶时,他没有服从交警指令强行加速左转,将抓住车窗框的交警拖拽甩出倒地。当天该名交警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年
8
月,余剑作为本案主审兼审判长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对于孙某的行为到底如何定性,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问题,双方发表了各自辩论意见。余剑在庭审中传唤了多名关键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当庭作证。整个庭审持续了近
6
个小时。庭审结束,余剑反复翻看证据材料,还专门请教专业法医,综合各方证据和专家意见后,认定孙某明知被害人正在制止其违法行为仍驾车强行加速左转,以暴力方式抗拒执法,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这起案件获评了当年度“上海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余剑还审理了另外一起轰动全国的案件——黄某故意杀人案。这是一起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较高关注的针对小学生等弱势群体及不特定对象实施的恶性杀人案件。
黄某到案后,经司法鉴定确认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一出,不少网民质疑“他是精神病人,是不是就有了免死金牌?”
“社会有疑惑就要去解决。”余剑作为本案审判长,深知对于如何确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社会上存在较大争议。他带领合议庭成员根据卷宗一步步倒查,梳理证据,寻求被告人行动轨迹。
判断被告人是否要担责,关键看其精神病对其实施杀害这一行为是否有影响。合议庭审理发现,被告人的事前踩点、挑选作案工具、现场选择作案对象等行为均能明显显示其是有计划、有目的、有逻辑的。合议庭通过审慎审查认为黄某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且其精神疾病对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没有明显影响,遂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回顾这些年的办案经历,余剑不禁感慨:“所有的经历都是财富,现在面对难题能够镇定应对,我想这都离不开多年办理疑难案件积累下的经验。”
身体力行的领头人
“余庭,这是我为下周研讨会准备的材料,请您审核。”上海一中院刑事庭法官助理潘自强将稿件拿给余剑。一小时后,余剑拿着标注满满的稿子找到潘自强,问道:“小潘,我有个疑问,你在案件介绍中有关花呗套现操作的描述,有些是不是跟现实情况不太符合?”潘自强带着疑问回看自己的稿子,果真相关的表述很容易让不了解相关案件的读者产生误解。
为了筹备“信息网络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余剑带着刑事庭干警从议题确定、典型案件筛选、发言人观点论述等多个内容着手研究。潘自强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感慨道:“大家不知修改了多少稿,每一稿余庭都会逐字逐句地给出修改意见。”
2021
年
6
月
9
日,研讨会在上海一中院顺利召开。与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点评道:“大家各抒己见、气氛热烈,这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思想盛宴。”
认真严谨和勤奋好学似乎已经成为余剑的日常习惯,他的身体力行也对庭里的同事们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刑事庭法官张金玉回忆起这样一件小事。
“金玉,这份材料给你看看。”张金玉接过余剑手中的材料,定睛一看,是一份关于涉毒品犯罪案件新旧规定对比的梳理材料。余剑第一时间做了整理,并装订打印好送到了每一位审理涉毒品案件的法官手中。“这件事对我们触动很大,再碰到新法,我们也会像余庭那样,主动学习,并做好梳理和分享。”张金玉法官回忆说。
余剑认为,作为庭长,带好刑事庭这支队伍是他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为了提升刑事庭干警的职业能力,在余剑鼓励下,刑事庭成立了“知刑社”,寓意精通刑事法律,精研刑法理论,也寓意知行合一,德法兼修。在“知刑社”中,青年干警们进行业务讨论、专业探究,余剑更是为干警提供各种展示的平台,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各类实务调研和研讨交流,充分展示自己。
在余剑的带领下,刑事庭一批干警在上海乃至全国刑事领域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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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刑事庭党支部又获评“上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这是继该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上海市模范集体、连续荣立
3
次上海法院集体一等功等荣誉后的又一殊荣。
“现在的刑事庭是很理想的一支团队,很多人和我共事多年,大家也很支持我。”谈及自己所在的团队,余剑感激和自豪之情溢于言表,“大家的向心力凝聚力很强,哪怕再苦再累,大家都愿意一起,努力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摘自:
2021.9.6
《上海法治报》
作者:姚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