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上诉人席上,老王接过厚厚的一沓钞票,开心地笑了:“这下能过个好年了,踏实了!”春节将至,年味渐浓。近期,上海一中院集中审理、调撤多起涉农民工劳动合同纠纷案,开启“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农民工节前即能顺利拿到相应钱款,开心过年。
老王年近
60
岁,在一家保安公司从事保安工作,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020
年
10
月,老王与新任保安队长发生争执,保安队长称“爱干不干,不干滚蛋”,老王要求结清工资,保安队长表示“要工资可以,把离职单交了就行”。之后老王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保安公司支付
2020
年
10
月工资、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共计
6.3
万余元。仲裁裁决保安公司支付老王两倍工资差额
1750
元。
老王又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保安公司支付老王
2020
年
10
月工资
3000
余元,以及
2020
年
2
月
1
日(即入职第二个月第一天)至
10
月
29
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
3.4
万余元,对老王其余诉请不予支持。
保安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该案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一中院立案,由于临近春节,法官助理钟嫣然抓紧为当事人排期开庭。
庭审当天,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在具体赔偿金额上仍有较大差距。该案独任制审理法官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茜积极与双方沟通,并重点释法两倍工资差额相关规定,最终双方均同意往中间靠一靠,达成调解协议,保安公司当庭支付老王两倍工资差额等共计
2.8
万元。
摘自:
2022-1-21
《上海法治报》
作者:夏天 李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