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7日刊发于《人民法院报》第5版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人才是推动发展的强大驱动力。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如何加强法院人才的培养,打造法院高素质人才队伍?如何发挥审判业务“领跑者”引领作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过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严卡口:高标准选拔“领跑者”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学历经历都无可挑剔”“这种方式太棒了,有利于培养真才实学,值得推广”……这些留言摘自上海一中院官方微信平台2020年3月推出的《刚刚!上海一中院公布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一文。带着读者的这些留言,让我们揭开这些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面纱”。
2020年3月,上海一中院在该院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动员会上公布了首批7名领军人才培养对象,7位培养对象来自立案庭、刑庭、民庭、商事庭、行政庭等审判业务条线,均为骨干力量,且6人拥有博士学历,经过个人自荐、组织遴选、业绩考核、访谈考察等方式的层层选拔,最终脱颖而出。今年年初,上海一中院又增补4位培养对象,3人拥有博士学历。11位培养对象中,1人曾被评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2人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3人入选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
据上海一中院政治部主任陈昌介绍,该院坚持高标准选入,高目标打造,以良好的道德素养、过硬的理论研究能力、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为标准,以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和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为目标,着力发挥领军人才的榜样引领、示范作用。
据悉,早在2019年,上海一中院在“建设审判高地、勇当改革先锋、打造调研重镇、营造精神家园”的总体目标框架下,出台了这项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以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时任上海一中院院长、现任上海高院副院长黄祥青表示,领军人才培养是法院履行审判主责主业的迫切需求,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时代要求。
精打磨:全方位培养“领跑者”
如何让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持续发挥实效?上海一中院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较为完整的培养机制。
为提升培养对象的审判与调研能力,上海一中院对培养对象实施双导师制度。除了根据各位培养对象的审判方向配备审判经验过硬的“实务导师”,还为大家聘请了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学术导师”。培养对象何建在实务导师、上海一中院副院长澹台仁毅的指导下,审理了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虽然案件诉求是退回10元调度费,但这种新型案件涉及的审判依据和考量内容却值得研究。”何建说。最近,培养对象卢颖和其学术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罗培新一起合译的新书《金融危机后的公司治理》正式出版发行,这是卢颖在学术导师带领下第一次参与译著。
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该院搭建各种平台,确保培养对象不仅要“内练”还要“输出”。在岗位实练中,上海一中院通过优化人员配备、调整收案比重,帮助培养对象聚焦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承担重大课题调研等攻坚任务。同时,优先安排培养对象出访调学,担任高校及培训基地兼职讲师,组织培养对象牵头辖区业务指导、撰写类案总结、开展释法授课等,将审判经验“辐射”更多干警。如上海一中院依托上海法院APP“视频会议”和“在线直播”平台开设云课堂,由培养对象讲授新法理解和审判实务干货,全市法院干警均可线上同步学习。
此外,上海一中院对培养对象还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机制。打开上海一中院内网平台的“领军人才培养”专栏,点击进入专栏,会看到案件审判、调研课题、专著论文、研讨活动、业务授课等11项栏目,这里就是培养对象的培养日志及展示平台。培养对象的培养内容、进展成果等都会一目了然地呈现在表格中。据了解,上海一中院在日常跟踪考核和阶段性集中考核后,根据培养权责动态评估出培养对象的成长指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
初显现:多成果成就“领跑者”
“2020年我有幸被院里确定为院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深感投身审判事业的压力、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将去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在上海一中院的审委会会议室里,培养对象成阳正在做工作汇报。今年4月,上海一中院召开了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会,对一年来领军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年度总结。
据统计,2020年以来,4名培养对象一年内共承担11件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其中1名培养对象审结的繁案占比高达50%,2名培养对象工作量是全庭审判平均工作量1.72倍以上;11名培养对象共参与专家法官会议讨论案件1334件、辖区审判指导与交流片会24次,撰写类案裁判方法总结8篇,拍摄适法微视频15场,参与各类研讨类研讨会十余场,主持各类调研课题十余项,在审委会就民法典等新法进行解读十余次。
数据显示,一年来,领军人才培养硕果累累,1名培养对象主审的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名培养对象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和2020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3名培养对象出版自己编著或译著的书籍;1名培养对象荣获个人二等功,2名培养对象荣获个人三等功,1名培养对象获评上海法院办案标兵,2名培养对象分别作为上海法院“邹碧华式的领导干部”“邹碧华式的好法官”的候选人参加全市评选,2名培养对象年初遴选至上海高院分别担任商事庭、民事庭副庭长,1名培养对象考入香港城市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名培养对象负责的合议庭分获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
人才培养从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实,陈昌在推进会中表示,将保持久久为功的韧劲,扎实推进下一阶段培养工作,持续加强政策研究,完善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考核、使用等方面的机制建设,推动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收获更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