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余名劳动者的欠薪全额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09日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例行的劳动保障监察中,发现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存在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经查,这家物业管理公司拖欠 64 名劳动者工资共计 16 万余元。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这家物业管理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补发拖欠的劳动者工资。然而处理决定作出半年后,这家物业管理公司还是迟迟没有向劳动者补发工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随即向上海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一中院行政庭经审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并移送执行。

 

多方查实,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局吉顺祥法官收到该案后发现,虽然案款总额不大,但涉及 60 余名劳动者权益,且拖欠时间较长,他立即与物业管理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其按照行政处理决定书确定的金额,将拖欠的工资发放给劳动者。

物业管理公司称,由于雇佣服务的公司一直未向其支付劳务服务费,导致自身经营困难,没有收入,无奈拖欠了大量员工工资。执行法官即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物业管理公司名下并无存款、不动产、车辆及证券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解物业管理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执行法官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来到了公司的实际办公地点进行查看,发现公司人去楼空,只有两个留守人员和一些简单的办公用品。鉴于此,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以约束被执行人尽快履责。

 

欠薪到账,执行局迅速启动案款发放流程

 

之后,执行法官传唤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到院,再次要求其设法解决这批劳动者的工资,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希望法院能给公司一定的时间讨要其他公司欠付的服务费,并表示会努力复工复产,尽快履行公司债务。考虑到物业管理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沟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表示物业管理公司所述属实,并同意给予其一定的筹款时间。

执行法官又向物业管理公司要来了欠付其服务费的公司联系电话,去电说明情况,并要求该公司尽快履行到期债务,该公司表示暂无能力支付服务费。执行法官即向该公司送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与该公司保持定期沟通。

近日,上海一中院执行局在与被执行人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联系时,其表示已收到欠付的部分服务费,并经过多方筹措资金,现可以支付劳动者的欠薪,同时希望法院能解除其限制高消费令措施。执行局即告知该公司,按照执行通知要求将执行款项汇入上海一中院代管款账户。

案款到账后,为尽快让劳动者们在春节前拿到钱款,上海一中院执行局及时与申请执行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并迅速启动案款发放流程,将案款发放给该案的申请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表劳动者对法院持续的努力执行表示感谢,并承诺会尽快启动劳动者的发款程序,确保劳动者尽快拿到自己苦等多年的薪酬。

摘自: 2024-02-09 《上海法治报》

作者:姚卫华